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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內政部】113年全國性社會團體公益貢獻獎評選表揚
【內政部】113年全國性社會團體公益貢獻獎評選表揚
單位:東海大學產學與育成中心
分類:計畫/獎項申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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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日期:2024-02-16
【內政部】113年全國性社會團體公益貢獻獎評選表揚

內政部為了解社會團體之會務、業務等實際運作狀況,並鼓勵社會團體積極投入社會公益服務及參與社會公益活動,特辦理旨揭活動,以評選並表揚在各領域對社會公益服務有卓越貢獻的社會團體。

一、依據內政部「113年全國性社會團體公益貢獻獎評選表揚計畫」相關規定辦理。
二、報名資訊如下:
(一) 參評資格:凡於109年12月31日前經內政部核准立案之全國性社會團體並符合今年度參評資格者,皆可參加評選。
(二) 收件時間:於113年3月31日前(以郵戳為憑)
(三) 應備文件:依內政部「113年全國性社會團體公益貢獻獎評選表揚計畫」填妥附表併同佐證資料,以紙本掛號寄送。
(四) 收件地址:內政部合作及人民團體司(100218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7樓706室)
三、上開計畫及相關表格可至內政部網站合作及人民團體專區>最新消息(https://www.moi.gov.tw/group.htm)查詢運用。
四、聯絡人:吳小姐、王小姐,聯絡電話:02-23565590、02-2356517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