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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國科會】113年第1期產學合作計畫(校內收件截止至113年1月5日下午5時)
【國科會】113年第1期產學合作計畫(校內收件截止至113年1月5日下午5時)
單位:東海大學產學與育成中心
分類:計畫/獎項申請
點閱:202
發佈日期:2023-11-16
 國科會113年第1期產學合作計畫

主旨:國科會113年第1期產學合作計畫,自即日起受理線上申請,校內收件截止至113年1月5日下午5時,申請事項詳如說明,請協助公告周知。

說明:
一、旨揭計畫執行日為113年6月1日起至114年5月31日,相關申請注意事項如下:
(一)合作企業若提供設備作為配合款出資比者,主持人需於計畫申請前檢附計畫申請書CM20A、評價資料循校內程序(研發處→保管組→秘書室)簽准設備評價,並上傳至國科會系統。待計畫核定,設備所有權須於簽約後3個月內移轉至學校,不得再轉回予合作企業。
(二)本計畫屬國科會「產學案」之數量管制件數,同一執行期間(計畫執行期間重疊超過3個月)產學案核給件數不得超過2件,獲有國科會傑出研究獎等研究表現傑出人員,得多核給1件。(請參考「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單一計畫主持人計畫件數核給基準」)
(三)依國科會規定,首次申請國科會計畫之主持人,需於計畫書繳交送出前,檢附近三年內完成至少6小時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相關證明文件備查。(請參考「如何確認是否為首次申請國科會計畫SOP」)
(四)研究主持費得依計畫規模編列(月份、單價與合作企業議定),但需自行編列於「企業配合款」,未編列者,國科會不主動核定。
(五)將屆滿65歲或已滿65歲以上之計畫主持人,需於申請時email聘書或延聘公文至校內窗口,俾利統一彙整予國科會審查。
(六)公文、申請書及相關規定檔案下載,請參考附件連結:https://reurl.cc/V8KeL5
(七)本案校內窗口:產學與育成中心,林員任小姐,分機30140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