修訂本校「產學合作暨技術移轉獎遴選辦法」
修訂本校「產學合作暨技術移轉獎遴選辦法」
單位:東海大學產學與育成中心
分類:法規公告
點閱:123
發佈日期:2024-01-15
修訂本校「產學合作暨技術移轉獎遴選辦法」
主旨:修訂本校「產學合作暨技術移轉獎遴選辦法」,詳如說明,敬請查照並轉知所屬。
說明:
一、依本校113年1月10日第113-01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後實施。
二、本次修正略以:
(一)辦法獎勵對象增列客座教師,並刪除任教年資限制。
(二)產學合作獎成果認列,改為前一個年度。
(三)鼓勵教師及保障研究人員,研究人員之產學合作獎以不佔教師名額為原則。
(四)明列產學合作獎審查程序、產學積分計算方式及排名不往前遞補。
三、第三條修正、原第八條刪除,本校定自113年8月1日施行,其餘自修正通過後實施。
四、檢附旨揭辦法修正後全文及修訂對照表各1份,如附件。
- 附件檔案:東海大學產學合作暨技術移轉獎遴選辦法.pdf
- 附件檔案:修正對照表.pdf